听证记录员在听证程序中应当承担的义务 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条之规定,听证记录员在听证程序中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将《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及时送达当事人及相关人员; (二)应当认真、如实制作听证笔录; (三)保守听证案件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石河子律师-版权所有,请勿转载! 时间:2017-07-19 来源:石河子律师 作者:陈燕 点击: 次 好评: Tag标签:石河子 律师 承担 记录员 听证 义务 程序 诉讼程序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复制网址 长按下面的二维码添加律师微信号常备无患哦! 上一篇:听证主持人在听证程序中应当承担的义务 下一篇:中国保监会及派出机构对当事人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