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的事项和文件 根据《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下列事项和文件,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一)业务实施细则; (二)制定或修改业务管理制度、业务复原计划、紧急应对程序; (三)办...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办理的查询事项 根据《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对与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有关的数据和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对与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有关的数据和资料,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拒绝查询,但有下列...
证券登记制定的与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有关的必备条款应当包括的内容 根据《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投资者买卖证券,应当与证券公司签订证券交易、托管与结算协议。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制定和公布证券交易、托管与结算协议中与证券登记结算...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与参与多边净额结算的结算参与人签订的结算协议应当包括的内容 根据《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与参与多边净额结算的结算参与人签订的结算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对于结算参与人负责结算的证券交易...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收取的不得被强制执行的资金和证券 根据《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收取的下列资金和证券,只能按业务规则用于已成交的证券交易的清算交收,不得被强制执行: (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收取的证券结算风险基...
结算参与人发生资金交收违约时的办理程序 根据《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结算参与人发生资金交收违约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违约结算参与人应当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发送证券交收划付指令,在该结算参与人当日全部应收证券中指定...
结算参与人发生重大交收违约情形时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办理程序 根据《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结算参与人发生重大交收违约情形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可以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暂停、终止办理其部分、全部结算业务,以及中止、撤销结算...
基金评价机构加入中国证券业协会后向中国证监会进行备案时 应当报送的材料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评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之规定,基金评价机构应当在加入中国证券业协会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书面材料进行备案,材料应当包括下列文件: (一)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