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卫生检疫机关同意可以在船上留验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受留验的人员必须在卫生检疫机关指定的场所接受留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卫生检疫机关同意,可以在船上留验: (一)船长请求船员在船上留验的; (二)旅客请求在船上留验,经船长同意,并且船上有船医和医疗、消毒设备的。 石河子律师-版权所有,请勿转载! 时间:2017-07-19 来源:石河子律师 作者:陈燕 点击: 次 好评: Tag标签:卫生检疫 在船上 机关 同意 可以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复制网址 长按下面的二维码添加律师微信号常备无患哦! 上一篇:对染有黄热病的船舶、航空器,应当实施的卫生处理 下一篇:传染病监测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