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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航空器到达时为染有鼠疫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九条之规定,船舶、航空器在到达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染有鼠疫:
  (一)船舶、航空器上有鼠疫病例的;
  (二)船舶、航空器上发现有感染鼠疫的啮齿动物的;
  (三)船舶上曾经有人在上船6日以后患鼠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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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律师陈燕  18999733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