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在港口停靠期间船长应当负责采取的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之规定,船舶在港口停靠期间,船长应当负责采取下列的措施: (一)缆绳上必须使用有效的防鼠板,或者其他防鼠装置; (二)夜间放置扶梯、桥板时,应当用强光照射; (三)在船上发现死鼠或者捕获到鼠类时,应当向卫生检疫机关报告。 石河子律师-版权所有,请勿转载! 时间:2017-07-19 来源:石河子律师 作者:陈燕 点击: 次 好评: Tag标签:港口 停靠 船长 船舶 期间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复制网址 长按下面的二维码添加律师微信号常备无患哦! 上一篇:经检查确认船舶无鼠害可签发免予除鼠证书的情况 下一篇:预防接种的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