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出租汽车经营者申请开业应当符合的条件 根据《石河子市货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货运出租汽车经营者申请开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有的车辆应是新车或达到二级车况等级的在用车; (二)须有有效的车辆行驶证件; (三)须有不少于车辆总值5%的流动资金。 时间:2017-07-19 来源:石河子律师 作者:陈燕 点击: 次 好评: Tag标签:货运 出租汽车 开业 经营者 申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复制网址 长按下面的二维码添加律师微信号常备无患哦! 上一篇:向海关申报关员资格应当提交的材料 下一篇:申请经营货运出租汽车业务开业应当办理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