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海关申报关员资格应当提交的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向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交验原件: (一)报关员资格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 (二)学历证书复印件; (三)身份证件复印件。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报关员资格申请的,代理人应当向海关出具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其中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当由本人加以签注。 考生应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时间:2017-07-19 来源:石河子律师 作者:陈燕 点击: 次 好评: Tag标签:报关员 海关 资格 材料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复制网址 长按下面的二维码添加律师微信号常备无患哦! 上一篇:应当停止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工作人员参与考试工作的情形 下一篇:货运出租汽车经营者申请开业应当符合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