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估机构 应当自变更决议作出之日起5日内书面报告中国保监会的情形 根据《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保险公估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变更决议作出之日起5日内,书面报告中国保监会: 长按下面的二维码添加律师微信号常备无患哦! |
保险公估机构 应当自变更决议作出之日起5日内书面报告中国保监会的情形 根据《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保险公估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变更决议作出之日起5日内,书面报告中国保监会: 长按下面的二维码添加律师微信号常备无患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