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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开始前听证记录员应当宣布的听证纪律

    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条之规定,听证开始前,听证记录员应当查明听证参加人是否到场,并宣布以下听证纪律:
  (一)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发言、提问;
  (二)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三)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听证参加人不得退场;
  (四)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鼓掌、哄闹或者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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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律师陈燕  18999733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