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办理案件时当事人和其他听证参加人应当承担的义务 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当事人和其他听证参加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按时参加听证; (二)依法举证; (三)如实回答听证主持人的询问; (四)遵守听证秩序。 石河子律师-版权所有,请勿转载! 时间:2017-07-19 来源:石河子律师 作者:陈燕 点击: 次 好评: Tag标签:石河子 律师 当事 人和 保监会 中国 案件 办理 诉讼程序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复制网址 长按下面的二维码添加律师微信号常备无患哦! 上一篇:中国保监会办理案件时当事人享有的权利 下一篇:听证开始前听证记录员应当宣布的听证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