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机构进行调解应当符合的要求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调解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查明案件事实,充分尊重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意愿; (二)调解应当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调解结果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石河子律师-版权所有,请勿转载! 时间:2017-07-19 来源:石河子律师 作者:陈燕 点击: 次 好评: Tag标签:石河子 律师 行政复议 调解 机构 进行 符合 诉讼程序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复制网址 长按下面的二维码添加律师微信号常备无患哦! 上一篇:行政复议机关可以进行调解的情形 下一篇:行政复议调解书应当载明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