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近亲属的范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之规定,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时间:2017-07-19 来源:石河子律师 作者:陈燕 点击: 次 好评: Tag标签:石河子 律师 亲属 诉讼中 范围 行政 诉讼程序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复制网址 长按下面的二维码添加律师微信号常备无患哦! 上一篇:属于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的情形 下一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