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职责调整 根据《石河子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一条之规定,石河子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职责调整为: (一)增加市政府法律顾问事务工作职责; (二)增加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有关工作职责。 石河子律师-版权所有,请勿转载! 时间:2017-07-19 来源:石河子律师 作者:佚名 点击: 次 好评: Tag标签:石河子市 人民政府 办公室 法制 行政法律 综合法律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复制网址 长按下面的二维码添加律师微信号常备无患哦! 上一篇:石河子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下一篇:石河子市商务局的人员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