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律师 石河子律师

首页 > 综合知识 > 行政法律知识 > 石河子律师公众号



对士官实施处分的权限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对士官实施处分的权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初级、中级士官,警告由连,严重警告由营,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由团、旅,开除军籍由军批准;
  (二)高级士官,警告由营,严重警告由团、旅,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由旅、师,开除军籍由军区批准。
  对士兵实施降衔处分,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规定的士兵军衔授予、晋升的批准权限执行。

 

 

 

 

 

石河子律师-版权所有,请勿转载!

 




Tag标签:士官  权限  处分  实施  


长按下面的二维码添加律师微信号常备无患哦!

石河子律师陈燕  18999733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