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做出划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的决定或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划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建议的情形 根据《旅游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在下列情形下,经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调解,投诉人与旅行社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做出划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的决定,或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划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建议: (一)旅行社因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旅游者预交旅游费用损失的; (二)因旅行社中止履行旅游合同义务、造成旅游者滞留,而实际发生了交通、食宿或返程等必要及合理费用的。 石河子律师-版权所有,请勿转载! 时间:2017-07-19 来源:石河子律师 作者:陈燕 点击: 次 好评: Tag标签:划拨 投诉处理 做出 旅游 机构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复制网址 长按下面的二维码添加律师微信号常备无患哦! 上一篇: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处理投诉的方式 下一篇:中国证监会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作为行政复议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时应当履行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