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提出申请的规定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七条之规定,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一)在户籍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地提出申请; (二)在暂住地居住的,可以在暂住地提出申请; (三)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四)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提出申请; (五)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 时间:2017-07-19 来源:石河子律师 作者:陈燕 点击: 次 好评: Tag标签:驾驶证 申领 提出申请 机动车 规定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复制网址 长按下面的二维码添加律师微信号常备无患哦! 上一篇:不得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情形 下一篇: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提交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