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律师 石河子律师

首页 > 综合知识 > 行政法律知识 > 石河子律师公众号



中国证监会

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时应当向申请人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下列行政许可证件:
  (一) 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文件;
  (二) 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
  (三) 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
  (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




Tag标签:证监会  准予  作出  许可  中国  行政  


长按下面的二维码添加律师微信号常备无患哦!

石河子律师陈燕  18999733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