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保安服务的含义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二条之规定,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所称保安服务是指: (一)保安服务公司根据保安服务合同,派出保安员为客户单位提供的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 、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 (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从事的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 (三)物业服务企业招用人员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的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 时间:2017-07-19 来源:石河子律师 作者:陈燕 点击: 次 好评: Tag标签:保安 含义 管理条例 服务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复制网址 长按下面的二维码添加律师微信号常备无患哦! 上一篇:申请享受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需要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 下一篇:自行招用保安的单位向公安机关备案应当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