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时有权采取的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十九条之规定,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提供与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及其他有关的材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二)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就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三)责令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停止违反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的行为。 时间:2017-07-19 来源:石河子律师 作者:陈燕 点击: 次 好评: Tag标签:取的 履行 机关 监察 职责 有权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复制网址 长按下面的二维码添加律师微信号常备无患哦! 上一篇:监察机关行使监察职能时履行的职责 下一篇:监察机关调查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