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监执行检察的方法 根据《人民检察院监外执行检察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人民检察院收监执行检察的方法有: (一)查阅公安机关记录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违法违规情况的相关材料; (二)向与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监管有关的单位、基层组织了解有关情况; (三)必要时可以与违法违规的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谈话,了解情况。 时间:2017-07-19 来源:石河子律师 作者:陈燕 点击: 次 好评: Tag标签:收监 检察 执行 刑法知识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复制网址 长按下面的二维码添加律师微信号常备无患哦! 上一篇:刑法的适用范围 下一篇:毒品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