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进行出监检察的内容
根据《人民检察院监狱检察办法》第八条之规定,人民检察院进行出监检察的内容有: (一)监狱对罪犯的出监管理活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二)罪犯出监有无相关凭证: 1.刑满释放罪犯,是否具备刑满释放证明书; 2.假释罪犯,是否具备假释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假释证明书; 3.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是否具备暂予监外执行审批表、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4.离监探亲和特许离监罪犯,是否具备离监探亲审批表、离监探亲证明; 5.临时离监罪犯,是否具备临时离监解回再审的审批手续; 6.调监罪犯,是否具备调监的审批手续。 长按下面的二维码添加律师微信号常备无患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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