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典当业进行管理履行的监督管理职责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商务部对典当业实行归口管理,履行以下监督管理职责: (一)制定有关规章、政策; (二)负责典当行市场准入和退出管理; (三)负责典当行日常业务监管; (四)对典当行业自律组织进行业务指导。 时间:2017-07-19 来源:石河子律师 作者:陈燕 点击: 次 好评: Tag标签:典当业 监督管理 管理 行的 商务部 进行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复制网址 长按下面的二维码添加律师微信号常备无患哦! 上一篇:期刊出版单位违反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时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可以采取的行政措施 下一篇:免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