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许可证应当载明的内容 根据《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司法鉴定许可证》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机构名称; (二)机构住所;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鉴定机构负责人姓名; (四)资金数额; (五)业务范围; (六)使用期限; (七)颁证机关和颁证时间; (八)证书号码。 石河子律师 石河子律师服务网 石河子离婚律师 石河子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石河子劳动争议律师 石河子保险合同纠纷律师 法律咨询 时间:2017-07-19 来源:石河子律师 作者:陈燕 点击: 次 好评: Tag标签:司法鉴定 载明 许可证 内容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复制网址 长按下面的二维码添加律师微信号常备无患哦! 上一篇: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应符合的条件 下一篇:司法部进行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工作时依法履行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