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实施行政处罚的范围 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条之规定,派出机构负责对辖区内下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保险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一)保险公司分支机构; (二)保险中介机构; (三)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 石河子律师-版权所有,请勿转载! 时间:2017-07-19 来源:石河子律师 作者:陈燕 点击: 次 好评: Tag标签:石河子 律师 派出机构 保监会 中国 实施 行政 诉讼程序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复制网址 长按下面的二维码添加律师微信号常备无患哦! 上一篇:中国保监会及派出机构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遵循的原则 下一篇: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