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二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主要证据不足; (二)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 (三)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 (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时间:2017-07-19 来源:石河子律师 作者: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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