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内设机构
根据《石河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三条之规定,石河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设14个内设机构: (一)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 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置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应急援助等应对工作;组织政务值班;负责市长公开电话的受理办理工作;负责密码、明传电报和网上文件的收发、传阅、分办及密码电报的机要通信和保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秘书一科(综合科)。 负责市政府例会和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日常活动安排;负责办机关政务工作协调;负责办公室行政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文件的格式规范、缮印工作;负责办机关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规章制度等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根据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研,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市委办公室。 (三)秘书二科。 负责发展改革、公安、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国资、物价、行政服务、机关事务管理、住房资金管理、建投(土地储备)、政府信息公开、编制、监察、财政、石河子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等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协调、调研工作。协助分管副秘书长负责分管副市长的重要讲话、汇报材料等文稿的起草或审修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市纪委、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综治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国家安全局、军队(含武警支队)、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国家统计局石河子调查队、市信访局、市保密局、市档案局(馆)、市党史和地方志办公室、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市政府驻武汉办事处。 (四)秘书三科。 负责经济和信息化(国防科工、创业服务)、汽车工业、科技(知识产权)、安全生产、招商引资、高新技术开发区、新疆深圳工业园(石河子)等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协调、调研工作。协助分管副秘书长负责分管副市长的重要讲话、汇报材料等文稿的起草或审修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市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邮政局、市工商联、市科协、无委办石河子管理处和中央、省属在樊工业、电力、通信企业。 (五)秘书四科(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负责外侨、民族宗教、对台工作、商务、供销、审计、金融工作等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协调、调研工作。协助分管副秘书长负责分管副市长的重要讲话、汇报材料等文稿的起草或审修工作;负责拟订、组织实施全市金融投入激励政策,组织协调市与省级及埠外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指导、协调全市金融改革与创新工作;负责协调督促有关部门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工作;牵头组织小额贷款公司的审批、申报及监管等工作,指导全市金融市场的培育发展工作;牵头组织“A级金融信用市”创建工作;协助和支持监管机构建立金融风险预警体系;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市工商局、石河子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石河子海关、市侨联、驻市各金融、保险、证券机构。联系中石化石河子分公司等中央、省属在樊流通企业。 (六)秘书五科。 负责民政(老龄工作)、农业(畜牧兽医)、农村、林业、水利(水产)、防汛抗旱、移民、粮食、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协调、调研工作。协助分管副秘书长负责分管副市长的重要讲话、汇报材料等文稿的起草或审修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气象局、中央储备粮石河子直属库。 (七)秘书六科。 负责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民防(地震)等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协调、调研工作。协助分管副秘书长负责分管副市长的重要讲话、汇报材料等文稿的起草或审修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武汉铁路局石河子办事处。 (八)秘书七科。 负责教育、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文物、版权、广播电影电视)、体育、鱼梁洲经济开发区、隆中风景名胜区等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协调、调研工作。协助分管副秘书长负责分管副市长的重要讲话、汇报材料等文稿的起草或审修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市社科联、市红十字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中央、省属在樊高等院校、中专学校。 (九)政务信息科。 负责政务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和反馈工作;编发政务信息。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机要文书科。 负责除其他科室按职责受理的电报和各类请示、报告以外的文件收发、传阅、分办、清退、销毁、机要保密工作和印鉴、档案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市政府政务督查室。 负责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办件、交办件的登记、分办、转办和督查工作;负责上级和本级人大、政协交市政府的建议、提案的登记、分办、转办和督查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督查的业务指导和办内督查的综合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十二)人事科。 负责办公室及直属单位的党务、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办机关目标责任制管理等工作;办理工作人员的出国出境政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行政科。 负责上级和外地来樊检查、指导、交流工作的领导同志的接待和联络服务工作;负责全市综合性会议、活动的会务工作;负责办公室机关财务、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负责办公室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襄阳宾馆留守处。 (十四)市人民政府目标管理办公室。 负责政府系统各部门目标任务的设立、日常管理和检查督办、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 机关党委 负责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事科。 纪检监察机构 按有关规定设置。 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联系市政府直管单位关工委。
石河子律师-版权所有,请勿转载!
时间:2017-07-19 来源:石河子律师 作者:佚名
点击: 次
好评:
长按下面的二维码添加律师微信号常备无患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