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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市2010年全市市场主体增量工作要求

    根据《石河子市市场主体增量行动实施方案》第三条之规定,石河子市2010年全市市场主体增量的工作要求为: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市场主体增量行动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李述永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柴普林、市工商局局长佘秀强任副组长,市工商局、市优化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市招商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场主体增量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负责全市市场主体增量行动的指导督办、检查考核等工作。
    2、加强宣传。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家和省市支持、促进发展优惠政策、产业规划和投资信息,引导投资,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3、加强执法监督。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法律法规之外擅自设立行政许可条件,限制市场主体准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涉及市场主体准入门槛的,凡是法律法规有最低规定的,都应按其最低标准执行。对故意刁难、设置障碍、乱收滥罚等违纪行为,要及时纠正,严肃查处。
    4、加强检查和考核。市政府将组织考核专班,在年底对各地实施市场主体增量行动情况,与招商引资和地方政府工作目标一并进行检查和考核,并对结果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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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律师陈燕  18999733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