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一次记2分的情形 (一)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三)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四)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五)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六)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七)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八)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时间:2017-07-19 来源:石河子律师 作者:陈燕 点击: 次 好评: Tag标签:一次 2分 驾驶人 机动车 违法行为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复制网址 长按下面的二维码添加律师微信号常备无患哦! 上一篇:对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之一次记3分的情形 下一篇:对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之一次记1分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