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应当记载和签注的内容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条之规定,机动车驾驶证记载和签注以下内容: (一)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住址、身份证明号码(机动车驾驶证号码)、照片; (二)车辆管理所签注内容:初次领证日期、准驾车型代号、有效期起始日期、有效期限、核发机关印章、档案编号。 时间:2017-07-19 来源:石河子律师 作者:陈燕 点击: 次 好评: Tag标签:驾驶证 签注 记载 机动车 内容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复制网址 长按下面的二维码添加律师微信号常备无患哦! 上一篇:违反《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处罚 下一篇: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