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重新申报车辆购置税的情形 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五条之规定,已经办理纳税申报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按本办法规定重新办理纳税申报: (一) 底盘发生更换的; (二)免税条件消失的。 石河子律师 石河子律师服务网 石河子离婚律师 石河子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石河子劳动争议律师 石河子保险合同纠纷律师 法律咨询 时间:2017-07-19 来源:石河子律师 作者:陈燕 点击: 次 好评: Tag标签:车辆 购置税 申报 情形 重新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复制网址 长按下面的二维码添加律师微信号常备无患哦! 上一篇:邮政管理部门发行监督管理职责时可以采取的措施 下一篇:需要进行会计核算的经济业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