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如何列支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失业保险实施办法》第九条之规定,缴费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按照下列规定列支: (一)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二)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按照经费来源渠道,分别从行政事业费或自有资金中列支。 时间:2017-07-19 来源:石河子律师 作者:陈燕 点击: 次 好评: Tag标签:缴费 失业 保险费 缴纳 单位 如何 石河子社会保险 石河子劳动争议律师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复制网址 长按下面的二维码添加律师微信号常备无患哦! 上一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时履行的职责 下一篇:失业保险金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