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外外交人员应当履行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第八条之规定,驻外外交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忠于祖国和人民,维护国家尊严; (二)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尊重驻在国的法律和风俗习惯; (三)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服从派出部门的调遣,遵守驻外外交机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五)严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六)不得在驻外工作期间辞职; (七)按照规定向驻外外交机构和派出部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时间:2017-07-19 来源:石河子律师 作者:陈燕 点击: 次 好评: Tag标签:驻外 外交 义务 行的 国际法 国际法律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复制网址 长按下面的二维码添加律师微信号常备无患哦! 上一篇:不得任用为驻外外交人员的情形 下一篇:驻外外交人员享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