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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业主大会应当讨论决定的事项

    根据《石河子市物业管理办法》第九条之规定,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90日内完成筹备工作,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讨论决定下列事项:
  (一)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其示范文本由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拟定);
  (二)管理规约(其示范文本由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拟定);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以上事项之日起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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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律师陈燕  18999733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