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知识产权局不予受理侵犯专利权的投诉或者处理请求的情形 根据《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地方知识产权局对侵犯专利权的投诉或者处理请求不予受理: (一)投诉人或者请求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的; (二)专...
地方知识产权局在展会期间的工作 根据《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展会投诉机构需要地方知识产权局协助的,地方知识产权局应当积极配合,参与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地方知识产权局在展会期间的工作可以包括: (一)接受展会投诉机构移交的关...
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投诉机构投诉应当提交的材料 根据《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第八条之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向展会知识产权投诉机构投诉也可直接向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权利人向投诉机构投诉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合法有效的知识产权权属证...
公安机关和海关应当开展合作的领域 根据《公安部、海关总署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协作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和海关还应当在以下领域开展合作: (一) 组织相关执法培训和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二) 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开展合作; (三) 共同参...
海关向公安机关通报的案件线索应当包括的内容 根据《公安部、海关总署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协作的暂行规定》第六条之规定,海关根据本规定第五条向公安机关通报的案件线索,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进出口货物经营单位、收(发)货单位、进出境旅客、邮递...
公安机关与海关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安部、海关总署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协作的暂行规定》第四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和海关应当进行经常性磋商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经侦局和政法司应当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如遇重大、紧急情况或需联合部署重要工作,也...
对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可以采取的措施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第四条之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对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除依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提交的专利申请进行处理之外,可以视情节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一)不...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所称的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三条之规定,本规定所称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是指: (一)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内容明显相同的专利申请,或者指使...
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时申请书应当包括的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三条之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应当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并提供足以证明侵权事实明显存在的证据。 申请书应...
海关总署不予备案知识产权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八条之规定,海关总署应当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备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备案的,应当说明理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总署不予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