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所称的构成重伤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刑法所称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 (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时间:2017-07-19 来源:石河子律师 作者:陈燕 点击: 次 好评: Tag标签:所称 构成 重伤 刑法 情形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复制网址 长按下面的二维码添加律师微信号常备无患哦! 上一篇:刑法所称的公共财产的概念 下一篇:刑法所称的私人财产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