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期限合同的生效与失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期限合同在下列情况下生效或失效: (一)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二)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石河子律师 http://www.shz58.com 时间:2017-07-19 来源:石河子律师 作者:陈燕 点击: 次 好评: Tag标签:失效 生效 期限 合同 石河子合同纠纷律师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复制网址 长按下面的二维码添加律师微信号常备无患哦! 上一篇:出卖人付地点的相关规定 下一篇:附条件合同的生效与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