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律师 石河子律师

首页 > 合同纠纷 > 买卖合同 > 石河子律师公众号



附条件合同的生效与失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附条件合同在下列情况下生效或失效:

  (一)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立时合同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二)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的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石河子律师-版权所有,请勿转载!






长按下面的二维码添加律师微信号常备无患哦!

石河子律师陈燕  18999733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