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予起诉的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贪污受贿案件免予起诉工作的规定》第五条之规定,对贪污、受贿案件的被告人免予起诉的条件: (一)个人贪污、受贿数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五千元,犯罪后自首、立功或者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的; (二)其他依照法律规定可以免予起诉的。 时间:2017-07-19 来源:石河子律师 作者:陈燕 点击: 次 好评: Tag标签:免予 起诉 条件 审查起诉 辩护 刑事律师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复制网址 长按下面的二维码添加律师微信号常备无患哦! 上一篇:免予起诉的原则 下一篇:不适用免予起诉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