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的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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