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律师 石河子律师

首页 > 诉讼程序 > 民事诉讼 > 石河子律师公众号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的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
  (一)涉及群体利益的;
  (二)涉及公共利益的;
  (三)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
  (四)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

 

 

 

 

 

 

 

石河子律师-版权所有,请勿转载!

 




Tag标签:石河子  律师  审判  刑事  民事  人民法院  一审  行政  诉讼程序  法院  


长按下面的二维码添加律师微信号常备无患哦!

石河子律师陈燕  18999733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