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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 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 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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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律师陈燕  18999733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