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进行交易的情形
根据《石河子市市区土地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进行交易: (一)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除转让、转租外),未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二)未按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 (三)将集体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和住宅建设的; (四)法律禁止出让、转让土地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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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7-19 来源:石河子律师 作者: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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