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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不得超车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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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律师陈燕  18999733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