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报送审批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提交材料
根据《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第九条之规定,保险公司报送审批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文件; (二)审批表一式两份; (三)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文本; (四)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说明材料,包括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主要特点、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分析; (五)精算责任人签署的保险费率精算报告,包括精算假设、方法、公式和测算过程; (六)精算责任人声明书; (七)法律责任人声明书; (八)所有报送材料的电子文本; (九)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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