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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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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律师陈燕  18999733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