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条之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石河子律师-版权所有,请勿转载! 时间:2017-07-19 来源:石河子律师 作者:陈燕 点击: 次 好评: Tag标签:石河子律师 饲养 动物 烈性 危险 造成 禁止 侵权赔偿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复制网址 长按下面的二维码添加律师微信号常备无患哦! 上一篇: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下一篇: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如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