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造成他人损害时如何承担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条之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石河子律师-版权所有,请勿转载! 时间:2017-07-19 来源:石河子律师 作者:陈燕 点击: 次 好评: Tag标签:石河子律师 二人 危及 他人 以上 实施 人身 侵权赔偿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复制网址 长按下面的二维码添加律师微信号常备无患哦! 上一篇: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如何承担责任 下一篇: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时如何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