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软件产品申请登记和备案应提交的材料
根据《软件产品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国产软件产品应当由该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单位申请登记和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 软件产品登记申请表。 (二)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 (三) 软件产品样品。 (四) 软件产品在我国境内开发及申请单位拥有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 (五) 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六) 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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