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享有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因产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石河子律师-版权所有,请勿转载! 时间:2017-07-19 来源:石河子律师 作者:陈燕 点击: 次 好评: Tag标签:石河子律师 危及 缺陷 他人 产品 财产 人身 产品侵权 侵权赔偿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复制网址 长按下面的二维码添加律师微信号常备无患哦! 上一篇: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怎么承担赔偿责任 下一篇: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