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中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含义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中的“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是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工作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 时间:2017-07-19 来源:石河子律师 作者:陈燕 点击: 次 好评: Tag标签:第四十 正常 四条 劳动法 劳动者 拖欠工资 石河子劳动争议律师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复制网址 长按下面的二维码添加律师微信号常备无患哦! 上一篇:劳动法第四十八中最低工资的含义 下一篇:女职工的产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