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之规定,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石河子律师-版权所有,请勿转载! 时间:2017-07-19 来源:石河子律师 作者:陈燕 点击: 次 好评: Tag标签:夫妻 财产 一方 属于 离婚纠纷 离婚律师 婚姻纠纷 继承纠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复制网址 长按下面的二维码添加律师微信号常备无患哦! 上一篇:离婚时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应注意的事项 下一篇:华侨办理结婚登记应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